我局和海关总署联合颁发的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》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列入《进口药品目录》的物品必须办理《进口药品通关单》。2003年...
近期,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举报线索,对部分口岸旅客携带食品问题进行了调查,发现存在一些旅客每日多次出入口岸、携带食品入境销售的现象,携带泰国产红牛饮料入境销售的情况尤为严...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除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,其他进口中药(不含中药材),化学药品(包括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)可经由石家庄航空口岸进口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,经国务院批准,同意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一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除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...